《达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森林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2025年1月17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以下简称《命令》),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全市持续开展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巩固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结合达州实际,制发本《命令》。
  三、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保持森林火灾“零发生”。
  四、主要内容
  该《命令》共分为七个部分: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5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期内,应当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因施工作业等确需用火的,应当按照规定报批。各地要设检查站,对进入防火区人员及车辆进行防火宣传和检查。违反规定的,相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常态化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实行销号整治。对重点地段、重点目标要开设防火隔离带,整治存在的隐患。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五)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预警,按照《达州市森林防灭火应急响应机制规定》启动应急响应。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火情,按照响应要求组织开展扑救。
  (六)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各级政府要建立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推广村(居)民防火协作共管机制。根据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明确责任人和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林区毗邻地区要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协同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隐患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各级公安、林业等部门要严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发生的森林火灾,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
  解读机构: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解读人:李东军
  联系电话:0818—2521123